教学公告
关于申报评选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2

各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提高育人水平,根据我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决定进行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现将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及说明

申报成果是指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主要包括校级教改项目、省教育厅教改立项项目、省高教学会/中国高教学会立项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

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好。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或结项)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完成单位不超过2个已经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成果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

各学院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

(二)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会拟定于5旬召开,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推荐书》填写详见《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三)所有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经教务处确认材料格式等无误后,各成果完成人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印、装订、签字和装袋。

所需填写表格请到教务处网页或师专教学服务群(群号:41160063)中下载。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194月2617:00,请严格遵守时间。

   点: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二〇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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