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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电商孵化基地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7
我校电商孵化基地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来源: 点击数:567次 更新时间:2016/11/27 23:17:53

1125日,甘肃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拟认定2016年省级众创空间的公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商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我校获评省级众创空间,在陇南还是第一次。我校省级众创空间,属于综合型众创空间,由校长刘先春教授认营运负责人。

根据《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9号)、《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发〔20151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甘肃省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甘科计函〔201652号)精神,按照《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甘肃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20154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团省委联合审议,本次我省共有42个省级众创空间得到认定公示。在正式确定这批省级众创空间后,科技厅等部门下发文件公布,后续或有省上经费支持。

据悉,我校电商学院(陇南电子商务学院)还被全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列为第二批“全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课赛融通’教学改革实验校”。

(教务处)

相关链接:

http://www.gsstc.gov.cn/News_Notice/detail.php?n_no=326027&dir=/%D0%C2%CE%C5%B9%AB%B8%E6/%CD%A8%D6%AA%B9%AB%B8%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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