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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未在校学生清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8
我校关于开展未在校学生清查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565次 更新时间:2016/10/28 12:15:55
各学院:

为严格学籍管理,教务处在《开学报到须知》中要求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于第二周及时上报。部分学院已经完成此项工作,将清查结果上报教务处考试学籍科,但还有一些学院拖延工作至今未完成,现要求于111日前上报教务处考试学籍科,逾期院领导承担责任。

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本学期全校未在校学生进行清查,着重以下几种情况:

1.上学年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2.本学期未报到注册,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到校者;

3.已休学、退学、入伍(保留学籍)的,应办理相关手续而实际未办理的,造成教务处数据与实际在校生人数不一致的。

各学院清查后,请填写《未在校学生清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下周二(111日)之前上报教务处考试学籍科,并对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处理原始材料留学院备查。

特此通知

附:未在校学生清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未在校学生清查情况汇总表

学院: (盖章) 学院分管领导:

序号

学号

姓名

班级

遗留原因

处理方式

是否已上报

1

2

3

4

5

6

7

注:本表填写所有学生本人不在校,但仍具有在校生学籍数据的学生。其中,清理方式包括:退学、保留学籍、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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