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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的职能机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运行、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学籍学位管理、教材建设与管理、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教务处下设包括教务运行科、学籍考试科、教学质量科、教师发展中心4个科室。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
具体职责有:
1.对学校整体教学发展、专业课程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提出建设性建议;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2.落实有关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向上级报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数据材料等工作。
3.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统筹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规范(标准)等原则意见,负责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规范(标准)汇总、审核、印发与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与落实;负责包括劳动教育课程在内的课程、教材的规划、建设和开发,培育和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6.负责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等的规划与管理。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学历管理工作。
8.制定校历;负责组织教学运行;负责排课排考、选课工作;负责教学场地资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教学状态数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10.组织各种大型考试工作,如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普通话测试以及期末考试等。
1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审核、结题验收,以及教学成果奖培育等工作。
12.负责开展教师教学比赛和各种学科竞赛、技能比赛等的组织工作。
13.协助质评中心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督促二级学院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落实关键教学环节的监控。
1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项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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