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推进教学改革,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本学期教学安排,决定对已经到期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需准备和提供的材料 1、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各打印10份,供专家审阅和存档); 2、提交有关论文、获奖证书及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备专家查阅); 3、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4月8日前将所有材料(包括结项验收表电子版)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验收程序 1、查阅:专家组现场查阅相关材料; 2、合议打分:专家组会议讨论、根据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评分标准打分,得分90(含)以上的项目为优秀,得分80-90的项目为良好,得分60-80的项目为合格,低于60分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3、评审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公示、发文; 4、结项项目由主持人凭有效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三、验收要求 1、已经申请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项,否则按照放弃项目建设对待; 2、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按时到会听取汇报; 3、项目负责人要按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4、专家组成员及记录人要有较详细记录,并负责按时完成对各项目的质询验收任务。 四、其他 已经延期的项目不再延期。其他项目如需延期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经学院加注意见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有效,否则按终止对待。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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