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截止1月3日,教务处共收到各学院申报的实验室/实训室建设立项22项。依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91号)的规定,经校领导批准,1月4日至5日,教务处、督导室联合特聘教授郑正伟、李刊文、李唯等专家,组成专家组共一行7人,分赴各有关学院,对下列22项申报项目进行了考察初评。 各有关学院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立项的汇报工作,结合专业建设的现实需求(包括培养方案、质量提升、升本需要等)和现有条件(包括场地、配套设施、师资、管理等),针对申报建设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汇报,同时使用演示文稿,确保了汇报效果。在汇报现场,经过学院和专家组的充分酝酿和讨论,对各项目建设形成初步意见。现将纳入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予以通报。 会后,专家组评审意见,将于1月6日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最终审批立项结果,另行公布。 特此通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