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2016] 22号
各学院(部)、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及《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使用培训的通知》(职教诊改〔2016〕6号)培训会议精神,现将我校今年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平台变化情况
根据此次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升级为2016版,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版本。我校状态数据采集继续采用2016“网络版”进行。本次版本更新,新增了:10.1 在校生信息表(数据源);11.1 当年专业变动情况;11.2 在校学生的地区、户口所在地及民族等情况等条目,请各部门认真填写并审核。
二、数据采集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2016“网络版”操作要求,各院部及相关处室已安排状态数据采集“数据表负责人”和“数据表采集人”各1名,名单见附表。
2、交流安排:为方便完成本年度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学院数据采集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加入“陇师数据采集与管理群”(群号:372909555),相关支撑材料将只在此群中发布。
3、平台登录:网址:222.23.16.14;用户名:本人教工号(人事处);密码:1(默认初次登录后修改)
三、数据采集要求
1、时间要求:我校平台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采集内容为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即13、14、15级学生)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务处将进行通报并报学校处理。
2、培训要求:平台数据采集作为学校常规性工作,去年教务处已经对网络版平台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培训。因今年平台版本与去年相比在操作流程、输入方法上一致,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数据采集不再统一进行培训,请各学院(部)安排参加过数据采集的教师对新加入的教师进行培训指导,有问题可以在“陇师数据采集与管理群”中提问或咨询教务处李伟、焦健两位老师。
3、数据要求:采集数据应当真实有效、严格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录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为减轻采集人工作任务,教务处已将去年的部分数据导入,请各部门对原数据仔细进行审核修改及更新。
状态数据是教育部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明确学校发展定位的重要依据,是我校升本评估工作及教育部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院部及相关处室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要求,详实填写各项数据,积极完成本次工作。各部门采集人要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有效,采集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所填写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对因在采集过程中未按规定填写,擅自删减数据,在以后的评估工作中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填写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院部及相关处室数据采集人员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院部及相关处室数据采集人员名单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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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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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采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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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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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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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采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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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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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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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采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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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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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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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淑莲
安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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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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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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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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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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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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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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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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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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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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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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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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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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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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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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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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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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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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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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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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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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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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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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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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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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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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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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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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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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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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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洁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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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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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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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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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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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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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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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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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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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康
祁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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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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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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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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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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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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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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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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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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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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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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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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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儒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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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理论课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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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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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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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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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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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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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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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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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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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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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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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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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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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长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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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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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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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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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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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工作是我校升本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务必按要求做好工作,以免造成纰漏,影响学校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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