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中所列评估内容和指标,我校从硬件建设和内涵发展两个维度,从办学基础能力、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对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进行了自查评估,对学校内涵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革发展方向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总结。现将自查评估情况予以发布,请广大师生下载查阅。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