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教师本人申请,所在教研室、学院初审,下学期申请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共75门(其中新申请开设18门),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最多两门(含两门),每门课程只开设一个教学班;每人每学期新申请开设的选修课程不能超过一门。
2、赏析类、鉴赏类、观摩类以及与必修课程相近的课程不予开设;与现有选修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不予开设。
3、同一门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与公共选修课程不能同时开设。
4、本学期满意度调查较低的选修课程下学期不予开设,整改一学期。
二、过程管理
教务处、督导室及学院将在上课过程中继续加强选修课程的管理与督查,对到课率低、管理不严的课程予以停开。在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的选修课满意度调查,教务处将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及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公共选修课程实行末尾淘汰制度。
三、审核结果
本次申请开设的75门公共选修课程(其中新申请开设18门),《中国手语》等53门课公共选修课程予以开设,《小学英语教学设计》等22门课程不予开设。(见附表)
四、后续计划
请各学院参照以上原则审定专业选修课程,并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程的审核和教学秩序管理,将选修课考勤纳入学生评优、评奖体系中,同时鼓励教师开发与教师资格证考试、外语小语种等课程。
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