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28

各学院:

期末考试临近,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教育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备考,预防和制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切实保障考试考核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营造一个和谐、良好、高尚的考试氛围,创建良好的学风,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公告栏、QQ和微信群、专题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公平考试,努力营造遵守考纪、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督促学生复习备考

最近,在学生中间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在蔓延,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灌输“学与不学一样,考试老师照样放过;考与不考一样,毕业清考都放行”的错误思想。这对刚入校的18级新生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使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学习的学生思想发生动摇。为此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开展考试考风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抓紧时间复习,做到有备而考,放弃其他的“歪门邪道”和侥幸心理。学院要组织人员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特别要针对学习困难、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慰问关怀,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三、加强对考试环节的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期末试题的保密工作,规范命题流程,强化命题教师的责任意识,做到试卷从命题、制卷、发放专人负责。监考教师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本着“为学生负责、为学校发展”的责任意识,履行好监考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成绩录入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做好成绩册整理归档。

四、及时严肃处理考试违纪学生

各学院要本着“程序得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得当”的原则,认真核查考试违纪事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经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要当场取证、翻拍、记录作弊事实,做到事实确凿、现场学生确认。同时要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在吸取教训的同时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准备其他考试。

教务处设立考风考纪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全校师生对期末考试中学生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939-3203556,邮箱:lnszjwc@163.com

                             

 教务处

   20181228




上一条:关于做好本学期末第三次教学常规检查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9年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关闭




浏览量: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 教务处        电话:0939--3203556  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学术中心3楼(74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