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2025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包括必修课,重修课,选修课(公共、专业)、就业指导课时等。
1.必修课按18周统计,公共选修课按12周统计,专业选修课按实际课时统计。
2.重修课课时按实际辅导上课统计。
3.学生外出见习期间,其在校课时应根据实际授课情况统计。
4.本院教师给外院任课的、开公选课的由本院统计。处室人员给学院任课的由开课学院分表统计,开设选修课的由教师归属学院统计(备注注明处室)。分组、小班授课统计课时附相应说明。
5.就业指导课课时单独统计并报招生就业处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计入学院总课时。
6.有临时教学任务并在教务处报备的,按实际课时统计。
7.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按照2课时/人统计。
8.合班授课按以下系数统计。
请各学院在6月22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到教务处统一审核。
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时统计表(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