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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学院报送2017年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17
关于有关学院报送2017年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1413次 更新时间:2016/12/17 12:11:15

有关学院:

为搞好部分专业2017年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管理工作,经分管领导指示,教务处和人事处议定,请于1220日前报送部分专业2017年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

因我校目前没有专门的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任务的管理制度,本通知教师聘任程序、督导和评价、报酬待遇等,参考《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兼职实习实训教师聘任和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39号)执行。

根据该文件规定,聘任前相关学院需提交聘用《××学院临时聘任校外人员执教计划说明》,写明聘用的必要性和充分理由填写《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申请表》,拟定聘用校外执教人选。同时要求被聘任者提交如下材料:填写《陇南师专校外兼职实习实训教师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论文、科研成果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教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按照分管校领导的意见,专业理论课、基础课须为聘任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技能课可聘任初、中级职称教师担任,但必须有执教资质和职称、职业资质,且对口专业学历在本科以上。在正式聘任前,须安排专家组听课,了解其教学实际水平,以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要重视临聘教师的督导和评价管理,每个学期末,给予教学评价,作为发放薪酬的主要依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陇南师专临时聘用校外代课教师计划申请表

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教师姓名

任教专业和课程、周课时数

学历学位

职业资格职称证书

教学科研情况

聘任理由和依据

备注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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