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教师:
学校于11月25日下发文件《关于印发<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6]77号),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指2016年11月25日以后派出培训人员),此前派出人员按原规定执行。该文件对培训报销经费项目有进一步明确规定,对教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有大幅度提高,并且明确了院、校两级分担经费项目。请各学院保存好该文件,并在单位例会时间,组织全员学习,以便掌握文件精神,按制度办事,扎实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和专业建设。
特此通告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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