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教师:
学校于11月21日下发文件《关于印发<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6]76号),并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学院保存好该文件,并在单位例会时间组织学习,以便掌握文件精神,按制度办事,扎实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
特此通告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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