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等相关教学单位:
经12月1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我校对2017届毕业生提前就业(正式签订就业协议),要做好学籍管理、后续课程修业和考试、补考,毕业办证信息采集、照相等工作。学院先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并就具体方面给学生下达书面建议书,明确学生本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确认无异议后签名存档。请将学院制定的学业管理、考试执行等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考试科,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落实具体措施。联系人:胡新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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