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经报学校领导批示,定于下周召开我校2017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立项评审会,请按照《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91号)文件第四章规定,做好汇报准备工作,主要结合专业建设的现实需求(包括培养方案、质量提升、升本需要等)和现有条件(包括场地、配套设施、师资、管理等),针对申报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汇报,同时使用演示文稿,以确保汇报效果。汇报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陇南师专2017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申请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陇南师专2017年实验室/实训室建设申请汇总表
|